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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耐磨代理经营协议书 |
委托人:北京诚谦合硕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授权乙方在区域代理经营 特耐磨系列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经营授权及管理规则:
1 、甲方授权乙方在区域内代理经营城特耐磨系列产品,并接受甲方的经营管理和指导,严格按照甲方所
制定的营运规则开展经营活动。
2 、乙方承诺在区域内开展经营活动。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如有违规行为,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相应的处罚
3 、乙方须将自己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交甲方一份存档,同时须取得甲方所授权文件后方可开展业务
4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规定。
5 、乙方只能在指定授权区域内经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跨区经营,否则发生窜货行为甲方将按照产品零
售额双倍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代理资格。
6 、乙方须按照甲方的规定使用特耐磨商标,图案以及与之相关的所有营业象征,以维护甲方形象。
·关于代理销售计划的约定:
·乙方若已经销商身份签署协议按相应条件执行。
·乙方若代理某一区域第一次进货不少于 箱。乙方须在七日内将首批货款汇入加方指定账户。
·乙方在一年内平均每月完成销售不少于 箱。
·全年未完成销售任务的,甲方应书面通知已方十五日后,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同时不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本协议有效期限内,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已经授权乙方经营的区域再授权给其他人经营,否则甲方承 担乙方的所有损失。
2 、甲方有责任和义务为乙方提供相关的售后服务保障。
3 、乙方授权区域内出现窜货,甲方有责任和义务配合乙方处理以保护乙方的权力。
四、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 、乙方有责任不断发展区域内市场网络,以适应双方发展需要。
2 、乙方由于其他问题而导致无法完成网络发展计划和销售的,甲方有权调整其经销级别甚至收回经销权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让出售区域代理经营权。
五、关于市场价格体系的规定:
1 、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所规定的价格标准,不能随意变动。
2 、乙方如因促销需变更销售价格,必须预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后果由乙方承担。
六、关于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的规定:
1 、特耐磨产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在销售中如因产品质量造成事故时,双方须积极处理,不得推诿。
3 、由于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因为乙方过错而导致的问题由乙方承担。
4 、甲方有责任及义务解决因运输过程中造成的货物破损情况。
5 、乙方对外承诺超出甲方规定的服务范围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关于其他:
1 、方交易实行款到发货的原则,结算价格按照甲方所制定的价格表执行。
2 、甲方负责代办货物运输,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
3 、对于乙方所订购的产品两个月内如产品完好无损甲方可负责调换,运费由乙方承担。
4 、乙方负有保密责任和义务,不得外泄披露其所掌握的甲方商业秘密,否则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5 、甲方对乙方的债权债务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6 、本协议条款的调整、修改、变更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同时须以附件形式体现。
7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8 、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如续约双方另行商定。
有效期至*年*月*日止
甲方:北京诚谦合硕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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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邮编: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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